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及主干网络等设施设备运维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1-07-26 00:0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及主干网络等设施设备运维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1年第20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及主干网络等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号:21C0061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1C00612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及主干网络等设施设备运维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思大奇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海棠溪街道广黔路124#第2层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所要求的相关评分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3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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