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疏浚日常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21C00010
两江采购2021-7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排水管网疏浚日常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C0001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1C00010
二、项目名称:排水管网疏浚日常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兵
委托代理人:何国跃
联系方式:17323422767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中路111-2号附10-1号
被投诉人1: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
经办人:赵坤光
联系方式:023-67573214
通讯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龙晴路新科大厦A座106室
被投诉人2: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李毅
联系方式:67300589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出口加工区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
相关供应商:重庆航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18号38幢1-6-8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受理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住房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于2021年10月19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排水管网疏浚日常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C00010)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10月28日向我局提出投诉,10月29日我局发出补正通知书,投诉人于11月1日补正材料,我局审核后依法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一: 采购人质疑答复未书面通知其他相关供应商,质疑答复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二: 分包1中标单位航筑公司报价下浮率过高,且评审委员会未在现场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投诉事项三:采购人未对航筑公司本项目响应的27人(含10名巡查人员)2021年6-8月社保参保情况进行核查;航筑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
三、调查取证情况
为查明事实,我局受理投诉人的投诉后,依法向被投诉人区住房中心、代理机构区交易中心、相关当事人航筑公司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区住房中心、区交易中心和航筑公司分别向我局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资料。
我局对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查明:
关于投诉事项一:经调查,投诉事项一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应当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关于投诉事项二:经调查,未发现评审委员会有违法行为。投诉事项二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三:经调查,无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三不成立。
投诉人称航筑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经调查,该事项未经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上述事实,有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重庆吉瑞建设有限公司提起的投诉事项一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应当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就质疑答复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我局;投诉事项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