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二郎街道办事处所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郎片区)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2-07-05 00:00:00

九龙坡区二郎街道办事处所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郎片区)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2022〕1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九龙坡区二郎街道办事处所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郎片区)”(项目号:JLP22C0003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LP22C00036采购时间:2022年05月09日

二、项目名称:九龙坡区二郎街道办事处所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郎片区)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泰雅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冬琴

联系方式:13308381505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7号4栋48-5(C09)


被投诉人1: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二郎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13983228946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创业大道103号高科创业园D栋


被投诉人2: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唐霄竹

联系方式:68788702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人诉称:

1. 招标文件“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项目内容:1、投标人最多可以选择投JLP22C00036JLP22C00037JLP22C00038JLP22C00039四个项目中的两个项目,且只能中一个项目。如出现同时投标人为所投两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限价高的项目作为其中标候选人。另一项目则由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限制性,阻碍投标人自由参与项目竟标,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 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评审因素 技术部分暗标 ”无量化标准,定义含糊。

诉求: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本招标文件中限制性、歧视性和不合理的条款,量化评审标准,重新制定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评分标准,保障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九龙坡区二郎街道办事处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202263日依法受理投诉。

(三)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JLP22C00036JLP22C00037JLP22C00038JLP22C00039)招标文件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四个《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均于202259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诉人于59日获取《招标文件》,于523日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于527日作出质疑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之规定,而投诉人于523进行质疑,已超出质疑期。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该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275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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