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管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2022〕1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2-2023年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管理项目”(项目号:JLP22C0006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LP22C00060采购时间:2022年06月01日
二、项目名称:2022-2023年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管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璨欣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梅
联系方式:15827013135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回龙中街教师楼门面
被投诉人1: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13648392305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建设大厦17楼
被投诉人2: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汪亚运
联系方式:68788709
通讯地址:九龙坡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人诉称:
招标文件第四篇的 “三、评标标准”的“(一)评审因素”的“3.商务部分”中“人员配置”的专职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的说明中均要求:“专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2年2-4月由本单位购买社保的参保证明(需当地社保局加盖鲜章或通过社保局官网查询导出的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印章),原件备查”以及招标文件第二篇的作业人员及设备基本配置要求里也有上述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诉求:
更正招标文件中不合理内容,保证合理公正公平。
(二)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2022年6月20日依法受理投诉。
(三)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JLP22C00060)招标文件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人同意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篇的“作业人员及设备基本配置要求”的“(二)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中“注: 1)要求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2-4月的由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参保证明(需当地社保局加盖鲜章或通过社保局官网查询导出的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印章),如因疫情原因有减免的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和招标文件第四篇的 “三、评标标准”的“(一)评审因素”的“3.商务部分”中“人员配置”说明“需提供2022年2-4月由本单位购买社保的参保证明(需当地社保局加盖鲜章或通过社保局官网查询导出的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印章),原件备查。如因疫情原因有减免的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内容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予以修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