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财会处罚〔2022〕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余敏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专家姓名:余敏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明余敏在参与“重庆市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移动体检车(含车载设备)(第三次)(项目号:CSQ22A00010)”的评审时,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三、处理依据与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余敏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四、其他补充事宜
处罚机关: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