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财会处罚〔2022〕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李静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专家姓名:李静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明李静在参与“重庆市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移动体检车(含车载设备)(第三次)(项目号:CSQ22A00010)”的评审时,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三、处理依据与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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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李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四、其他补充事宜
处罚机关: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