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巫溪县)项目投诉处理终止通知书
溪财采终〔2023〕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巫溪县)项目”(项目号:WXX22C0003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XX22C00035采购时间:2023年02月08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巫溪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
法定代表人:邝光升委托代理人:刘明华
联系方式:13068351561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渝西支路19号
被投诉人1: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经办人:冯老师联系方式:13896391632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丰益路259号
被投诉人2:重庆懿扬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9112246322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5号A幢塔楼
相关供应商:中环循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17栋905室
四、基本情况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对中环循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懿扬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巫溪县)项目(项目号:WXX22C00035)的投诉,我局已依法受理。在投诉查证过程中,我局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你单位关于本项目的《撤销投诉申请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之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本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终止通知书(溪财采终〔2023〕4号).docx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