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4-06 00:00:00

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投诉处理决定书

黔财采〔2023〕5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号:QIJ22A0250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IJ22A02507采购时间:2023年03月03日

二、项目名称: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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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渝铁家苑1栋15-4


被投诉人1: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

经办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890827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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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黔江区新华中学校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3年2月20日向投诉人作出的“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编号:QIJ22A02507)质疑答复,认为本项目分包一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存在指向性、唯一性,于2023年3月6日向本局提交《投诉书》,本局于2023年3月9日受理该投诉,并启动投诉处理程序,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一 音频扩声设备等/

1三分频线阵列扬声器(1、六单元三分频系统;2、额定功率(RMS):LF:≥600W,MHF:≥200W;峰值功率:LF:≥2400W,MHF:≥800W;5、单元规格:LF:10"×2;MF:5"×2;HF:1.35"×2。)

5 舞台超低扬声器(1、额定功率:≥1600W/4Ω;峰值功率:≥6400W。)

7 监听音箱(2、音频输入:一路莲花音频输入,USB/SD卡输入,无线蓝牙输入,光纤/同轴输入,两路有线话筒输入;5、功率:≥2×50W/4Ω。)

8 数字功率放大器1(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5、带RS485监控控制接口。)

10数字功率放大器3(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5、带RS485监控控制接口;6、额定功率:≥4×1500W/8Ω;≥4×2500W/4Ω;≥2×5100W/8Ω桥接。)

15数字会议系统主机(2、标准2U机箱,配备不低于5寸LCD真彩触屏,中英菜单显示,对所有会议功能进行集中控制;3、具有不少于6路8芯接口,其中输出接口不少于5路,每路可带16只会议发言单元,1路8芯扩展主机接口。)

16数字会议主席单元(8、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配置双重锁扣式“T”型连接盒,系统可靠。)

25电源时序器(1、控制路数:≥14路220V/20A,6路DC12V/1.2A。)

事实依据:以上标红部分技术参数不合理,指向“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只有该公司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后附产品官网截图。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删除以上标红部分技术参数。我公司在质疑之前就以招标参数咨询过不少厂家,除湖山外,均不能完全满足招标参数。采购人在回复中称能满足的产品在3家以上,并列举了几个品牌,但实际上我司质疑前就已经咨询过采购人所列举出的部分品牌,列举的其他品牌我公司也进行了咨询,同样并没有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产品参数的产品。成交结果公告中也公示了中标品牌和我公司质疑指向的产品一致,这绝非偶然,这分明是采购人恶意控标的结果。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二 舞台灯光设备等

2 多功能染色灯(4、光源:480颗*≥0.5W正白LED灯珠+24颗*≥10W RGBW全彩LED灯珠;5、颜色: RGBW无限混色、可调速彩虹效果和正白效果;11、操控界面:采用≥2.8寸液晶触摸屏。)

8 智能管理中心 (1、支持与云平台实时对接,可在手机APP与电脑终端实现远程管理控制、电力参数检测等相关功能,可对每个输出口下连接的用电设备的电流、电压、温度与功率实时监测并上传到用户终端; 2、具有定时开启与关闭功能;6、具有≥12路一键式开关顺序,同时可以每路独立开关,可以更改开启顺序开启间隔时间;9、手机和电脑云平台上可远程实时监控每路输出通道的电流、功率、温度、设备运行时长和三相平衡等参数;11、支持通过云平台或APP远程控制每路输出的通断。)

事实依据:以上标红部分参数不合理,指向特定厂家湖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删除标红部分。我公司在质疑之前就以招标参数咨询过不少厂家,除湖山外,均不能完全满足招标参数。采购人在回复中称能满足的产品在3家以上,并列举了几个品牌,但实际上我司质疑前就已经咨询过采购人所列举出的部分品牌,列举的其他品牌我公司也进行了咨询,同样并没有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产品参数的产品。成交结果公告中也公示了中标品牌和我公司质疑指向的产品一致,这绝非偶然,这分明是采购人恶意控标的结果。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三LED显示设备系统等

1 一体式全彩显示屏(5、白平衡亮度正视角条件下亮度0-2600CD/㎡(nits、流明)可调;支持0-100%任意可调;11、对比度≥30000:1。)

事实依据:显示屏亮度并不是越高越好。比如室内显示屏,如果亮度过高,形成光污染,对观察者的视力造成伤害,室内显示屏的亮度通常都在600CD/㎡左右,要求达到2600不合理,应修改。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中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测试的对比度——在10±10%lx的环境照度下测量的屏幕最高对比度。按照行业标准而言,LED显示屏应用对比度大于等于5000:1即为最高等级的C级,要求达到30000:1不合理,应修改。以上参数很明显设置不合理,在实际使用中毫无意义,完全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要求删除。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4: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四 音视频录制调度及控制系统等

11会议直录播一体机(1、设备具备一体化嵌入式硬件及操作系统结构,非PC机或工控机,集成:录制、导播、直播、点播、互动、视频会议等功能;2、输入接口:≥2路SDI、≥1路HDMI、≥1路DVI,输出接口:≥2路HDMI,≥1路VGA;3、支持≥2路音频输入,≥2路音频输出接口;4、支持≥2个USB接口,≥4组摄像机控制接口,自适应千兆网口≥1个;5、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6、支持会议终端和录播双模式,支持使用遥控器或终端Web后台方式将录播模式切换到会议终端模式;7、支持标准H.323和SIP协议;8、支持FLV、MP4录制,系统存储空间不低于2TB,视频编码支持H.264、H.264HP等;9、支持双码流模式,可分别设置不同码流同时录制和直播;10、支持无需安装桌面插件的情况下,实现智能桌面检测和导播;11、集成Web服务,可利用Web方式对录播进行设置和管理,支持身份权限低于三个角色,导播界面支持呈现≥8通道画面,其中须包含1路远程交互教室视频画面,一路远程桌面画面;12、支持悬停功能,超时自动隐藏,支持界面透明度设置,可以设定交互参数,选择需要加入的课程;自动同步并显示设备所有工作状态;13、支持录制、直播、交互可分别设置不同的分辨率及码流,实现高清高码流录制,低码流直播及交互,保障交互及直播的连贯性。14、支持不低于6路视频同时推流,实现不低于6路不同视频画面的同时直播。)

事实依据:以上部分参数不合理,指向特定厂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样参数的中标结果也都为网动,明显是网动一个品牌的独有参数,应修改,保证至少3家能满足。我公司在质疑之前就以招标参数咨询过不少厂家,除网动外,均不能完全满足招标参数。采购人在回复中称能满足的产品在3家以上,并列举了几个品牌,但实际上我司质疑前就已经咨询过采购人所列举出的部分品牌,回复中列举的其他品牌我公司也进行了咨询,同样并没有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产品参数的产品。成交结果公告中也公示了中标品牌和我公司质疑指向的产品一致,这绝非偶然,这分明是采购人恶意控标的结果。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5: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四 音视频录制调度及控制系统等

15.86寸会议平板(一、大屏硬件参数4.整机提供前置输入接口,接口不少于1路Touch-USB,不少于1路前置HDMI接口(非转接方式)及4路前置双通道USB3.0接口(Windows和Android系统均能被识别,无需分区),≥1路Type-C,至少支持快充,投屏,反向触控,方便教学操作。5.每台机器需配置≥1支演示智能笔,包含≥2个磁吸充电收纳槽,用于智能笔的收纳和无线充电。)

事实依据:以上标红部分参数不合理,指向特定厂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删除标红部分。以上参数指向科大讯飞,很明显设置不合理,在实际使用中毫无意义,完全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要求删除。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唯一性,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利益,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公正的原则。采购人不秉持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加以核实,对我公司的质疑胡乱回复,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为了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财政局核实投诉事项,并依法严肃处理。

(以上详见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书》)

被投诉人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在调查取证回复材料《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称:

“一、投诉事项一

1.1、投诉内容: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一 音频扩声设备等/标红部分参数如下

1.三分频线阵列扬声器技术参数:(1、六单元三分频系统;2、额定功率 (RMS):LF:≥600W,MHF:≥200W;峰值功率:LF:≥2400W,MHF:>800W:5、单元规格:LF:10"X2;MF:5"X2;HF:1.35"X2。)

5.舞台超低扬声器技术参数:(1、额定功率:>1600W/4Ω;峰值功率:≥6400W;)

7.监听音箱技术参数:(2、音频输入:一路莲花音频输入,USB/SD 卡输入,无线蓝牙输入,光纤/同轴输入,两路有线话筒输入;5、功率:≥2X50W/4Ω;)

8.数字功率放大器1技术参数:(2、内置不低于4X4 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 段参量 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 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 0~500ms 可调延时;5、带 RS485 监控控制接口;)

10.数字功率放大器3技术参数:(2、内置不低于4X4 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 段参量 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 0~500ms 可调延时;5、带 RS485 监控控制接口;6、额定功率:≥4X1500W/8Ω;≥4X2500W/4Ω;≥2X5100W/8Ω桥接:)

15.数字会议系统主机技术参数:(2、配备不低于5寸LCD 真彩触屏,3、具有不少于6路8芯接口,其中输出接口不少于5路)

16.数字会议主席单元技术参数(8、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配置双重锁扣式“T”型连接盒,系统可靠;)

25.电源时序器技术参数(1、控制路数:≥14路220V/20A,6路 DC12V/1.2A。)

1.2、事实依据及诉求:以上技术参数不合理,指向“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只有该公司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后附产品官网截图。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删除以上标红部分技术参数。

1.3、投诉答复:投诉人所投诉的“标红部分参数”内容均为相关设备的重要技术参数,为了让更多优质的产品参与竞标其相关技术参数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指定某一固定数值,招标文件中所参考的数值为项目实际使用的最低要求,不存在技术参数不合理。经查,目前市面上在售同类产品中如:锐丰、飞达、易科、音王、惠威、三基等众多产品均能满足或优于招标参数的要求。具体如下:

1.三分频线阵列扬声器:(1、六单元三分频系统;2、额定功率 (RMS):LF:≥600W,MHF:≥200W;峰值功率:LF:≥2400W,MHF:>800W:5、单元规格:LF:10"X2;MF:5"X2;HF:1.35"X2。)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DT:额定功率(LF:800W,HMF:700W)优于招标要求,同时单元组成优于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贝拉利:额定功率(LF:900W,HMF:480W)优于招标要求,同时单元组成优于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颢睿:额定功率(LF:1000W,HMF:800W)优于招标要求,同时单元组成优于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4)赫兹:额定功率(LF:900W,HMF:590W)优于招标要求,同时单元组成优于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5.舞台超低扬声器:(1、额定功率:≥1600W/4Ω;峰值功率:≥6400W;)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思达:额定功率:1600W/4Ω,同时及查证,专业音箱最大功率国标算法一般为额定功率的4倍,及6400W;故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威尼:额定功率:1600W/4Ω,峰值功率:6400W;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飞达:额定功率:2000W/4Ω,同时及查证,专业音箱最大功率国标算法一般为额定功率的4倍,及8000W;故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7.监听音箱:(2、音频输入:一路莲花音频输入,USB/SD 卡输入,无线蓝牙输入,光纤/同轴输入,两路有线话筒输入; 5、功率:≥2X50W/4Ω;)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赛达:满足相关接口及功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索爱:满足相关接口及功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漫步者:满足相关接口及功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奇声:满足相关接口及功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8.数字功率放大器(2、内置不低于4X4 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 段参量 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 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 0~500ms 可调延时;5、带 RS485 监控控制接口;)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音王: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三基: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锐丰: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10.数字功率放大器3(2、内置不低于4X4 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 段参量 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 0~500ms 可调延时;5、带 RS485 监控控制接口;6、额定功率:≥4X1500W/8Ω;≥4X2500W/4Ω;≥2X5100W/8Ω桥接)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音王:(额定功率:≥4X1500W/8Ω;)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三基:(额定功率:≥4X1500W/8Ω;)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锐丰:(额定功率:≥4X1500W/8Ω;)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15.数字会议系统主机(2、配备不低于5寸LCD 真彩触屏,3、具有不少于6路8芯接口,其中输出接口不少于5路)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天域亮点:(5寸LCD 真彩触屏;具4路8芯接口+3组6路RJ45接口,输出接口5路)优于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天声:5寸LCD 真彩触屏;具4路8芯接口+3组6路RJ45接口,输出接口5路)优于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湖山:(5寸LCD 真彩触屏;具5路8芯接口+1扩展接口,其中输出接口5路)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16.数字会议主席单元(8、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配置双重锁扣式“T”型连接盒,系统可靠;),市面上主流数字会议系统单元接线方式均为“T”线或“T”盒接口,不存在指定性、和唯一性。

25.电源时序器(1、控制路数:≥14路220V/20A,6路 DC12V/1.2A。)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ENB:(控制路数:14路220V/20A,6路 DC12V/1.2A。)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展迅:(控制路数:14路220V/20A,6路 DC12V/1.2A)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BOLE:(控制路数:14路220V/20A,6路 DC12V/1.2A)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二、投诉事项二

2.1、投诉内容: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二舞台灯光设备等:

2.多功能染色灯技术参数(4、+24 颗*10W RGBW 全彩LED灯珠;5、颜色:RGBW无限混色、可调速彩虹效果和正白效果;11、操控界面:采用≥2.8 寸液晶触摸屏;)

8.智能管理中心技术参数(1、支持与云平台实时对接,可在手机APP 与电脑终端实现远程管理控制、电力参数检测等相关功能,可对每个输出口下连接的用电设备的电流、电压、温度与功率实时监测并上传到用户终端;2、具有定时开启与关闭功能;6、可以更改开启顺序开启间隔时间;9、手机和电脑云平台上可远程实时监控每路输出通道的电流、功率、温度、设备运行时长和三相平衡等参数;11、支持通过云平台或 APP 远程控制每路输出的通断;)

2.2、事实依据及诉求:以上标红部分参数不合理.指向特定厂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删除标红部分。

2.3、投诉答复:关于投诉人所投诉的“多功能染色灯”和“智能管理中心”部分技术参数,属于该设备的重要技术指标及功能,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有权在不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对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前提下,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殊需求,对参与竞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关键技术具体参数和性能作出要求,是合理合法的。经查,目前市面上在售同类产品中如:蔚来、美品、湖山等均能满足或优于招标参数的要求。具体如下:

2、多功能染色灯(4、光源:480颗*≥0.5W正白LED灯珠+24颗*≥10W RGBW全彩LED灯珠灯珠;5、颜色: RGBW 无限混色、可调速彩虹效果和正白效果;11、操控界面:采用≥2.8 寸液晶触摸屏)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美品:(4、光源:480颗*1W正白LED灯珠+24颗10W RGBW全彩LED灯珠灯珠;5、颜色: RGBW 无限混色、可调速彩虹效果和正白效果;11、操控界面:采用2.8 寸液晶触摸屏)优于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蔚来:(4、光源:480颗*0.5W正白LED灯珠+24颗10W RGBW全彩LED灯珠灯珠;5、颜色: RGBW 无限混色、可调速彩虹效果和正白效果;11、操控界面:采用2.8 寸液晶触摸屏;)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湖山:(4、光源:480颗*0.5W正白LED灯珠+24颗10W RGBW全彩LED灯珠灯珠;5、颜色: RGBW 无限混色、可调速彩虹效果和正白效果;11、操控界面:采用2.8 寸液晶触摸屏;)满足招标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8、智能管理中心(1、支持与云平台实时对接,可在手机APP 与电脑终端实现远程管理控制、电力参数检测等相关功能,可对每个输出口下连接的用电设备的电流、电压、温度与功率实时监测并上传到用户终端;2、具有定时开启与关闭功能;6、可以更改开启顺序开启间隔时间;9、手机和电脑云平台上可远程实时监控每路输出通道的电流、功率、温度、设备运行时长和三相平衡等参数;11、支持通过云平台或 APP 远程控制每路输出的通断;)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部分品牌如下:

(1)美品: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蔚来: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湖山: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三、投诉事项三

3.1、投诉内容: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三LED显示设备系统等

1.一体式全彩显示屏技术参数(5、白平衡亮度正视角条件下亮度 0-2600CD/ m² (nits、流明) 可调;支持0-100%任意可调;11、对比度≥30000:1;)

3.2、事实依据及诉求:显示屏亮度并不是越高越好。比如室内显示屏,如果亮度过高,形成光污染.对观察者的视力造成伤害,室内显示屏的亮度通常都在600CD/m²左右,要求达到2600不合理,应修改。

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中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测试的对比度在10±10%1x的环境照度下测量的屏幕最高对比度。按照行业标准而言,LED显示屏应用对比度大于等于5000:1即为最高等级的C级,要求达到30000:1不合理,应修改。

3.3、投诉答复:经查,亮度及对比度的数值均为LED显示屏产品重要的技术参数之一,是衡量LED显示屏产品显示效果优劣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指标,由于项目中所采购的LED显示屏显示面积大,观众观看距离远,对显示效果要求较高,低亮度和低对比度的产品不适合本项目使用,所以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殊需求,对参与竞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关键技术具体参数和性能作出要求,是合理合法的。经查,目前市面上在售同类产品中至少有三家及以上能满足或优于招标参数要求的品牌如:华夏光彩、九洲、兰旭等。具体如下:

(1)华夏光彩:(5、白平衡亮度正视角条件下亮度 0-3300CD/ m² (nits、流明) 可调;支持0-100%任意可调;11、对比度≥200000:1;)优于招标要求,具体证明资料见(附件2)。

(2)九洲:(5、白平衡亮度正视角条件下亮度 0-2600CD/ m² (nits、流明) 可调;支持0-100%任意可调;11、对比度≥30000:1;)满足招标要求,具体证明资料见(附件2)。

(3)兰旭:(5、白平衡亮度正视角条件下亮度 0-2650CD/ m² (nits、流明) 可调;支持0-100%任意可调;11、对比度≥35000:1;)优于招标要求,具体证明资料见(附件2)。

四、投诉事项四

4.1、投诉内容: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四音视频录制调度及控制系统等;

11.会议直录播一体机技术参数:(1、设备具备一体化嵌入式硬件及操作系统结构,非PC机或工控机,集成:录制、导播、直播、点播、互动、视频会议等功能;2、输入接口:≥2路SDI、≥1路HDMI、≥1路DVI,输出接口:≥2路HDMI,≥1路VGA;3、支持≥2路音频输入,≥2路音频输出接口;4、支持≥2个USB接口,≥4组摄像机控制接口,自适应千兆网口≥1个;5、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6、支持会议终端和录播双模式,支持使用遥控器或终端Web后台方式将录播模式切换到会议终端模式;7、支持标准H.323和SIP协议;8、支持FLV、MP4录制,系统存储空间不低于2TB,视频编码支持H.264、H.264HP等;9、支持双码流模式,可分别设置不同码流同时录制和直播;10、支持无需安装桌面插件的情况下,实现智能桌面检测和导播;11、集成Web服务,可利用Web方式对录播进行设置和管理,支持身份权限低于三个角色,导播界面支持呈现≥8通道画面,其中须包含1路远程交互教室视频画面,一路远程桌面画面;12、支持悬停功能,超时自动隐藏,支持界面透明度设置,可以设定交互参数,选择需要加入的课程;自动同步并显示设备所有工作状态;13、支持录制、直播、交互可分别设置不同的分辨率及码流,实现高清高码流录制,低码流直播及交互,保障交互及直播的连贯性。14、支持不低于6路视频同时推流,实现不低于6路不同视频画面的同时直播。)

4.2、事实依据及诉求:以上部分参数不合理,指向特定厂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样参数的中标结果也都为网动,明显是网动一个品牌的独有参数,应修改,保证至少3家能满足。

4.3、投诉答复:会议直录播设备是作为本次项目建设的重要部分,承载了学术报告厅的视频会议、课程录制、对外直播、远端互动等功能。会议直录播一体机技术要求充分考虑实际使用及借鉴了市场上众多同类优秀产品的技术要求,目前市面上在售同类产品中如:翰博尔、世通科技、北京文香等众多产品均能满足或优于招标参数的要求。具体如下:

(1)北京文香: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视通: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4)翰博尔: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5)天创恒达: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6)ITC :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五、投诉事项五

5.1、投诉内容: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需求/四音视频录制调度及控制系统等;

15.86寸会议平板

一、大屏硬件参数(4.整机提供前置输入接口,接口不少于1路 Touch-USB,不少于1路前置HDMI 接口(非转接方式)及4路前置双通道 USB3.0接口 (Windows 和Android 系统均能被识别,无需分区),≥1路Type-C,至少支持快充,投屏,反向触控,方便教学操作。5.每台机器需配置>1 支演示智能笔,包含≥2个磁吸充电收纳槽,用于智能笔的收纳和无线充电。)

5.2、事实依据及诉求:以上标红部分参数不合理,指向特定厂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除标红部分。

5.3、投诉答复:针对该项投诉条款参数,进行多方面查证咨询,国内多家企业均具备该技术参数及服务,目前市面上在售产品中,至少有三家及以上的品牌产品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如:讯飞、皓丽、禾工等。质疑人质疑的参数不合理、具有指向性、唯一性,缺乏实质性依据,故该项质疑不予支持。具体如下:

(1)禾工: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2)仙视: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3)皓丽: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4)科大讯飞:满足相关接口及功能要求,具体网络查询截图资料见(附件2)。

综上,招标文件中并未限定或指定特定的资质或者品牌或者需要制造商、品牌授权。只要符合相关参数的合法供应商、生产企业都可以参与。因此此项诉求无法成立。

(以上详见黔江新华中学校调查取证回复材料《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查明:

我局于2023年3月9日受理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书》,并对本项目启动投诉处理程序,就投诉事项向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

1.我局于2023年1月4日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收到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编号:QIJ22A02507)的采购计划申请。

2.我局于2023年1月4日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向区交易中心下达本项目政府采购任务。

3.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区交易中心于2023年1月18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公开招标公告》及《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招标文件》。

4.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区交易中心于2023年2月6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采购更正公告》及《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通知1》,于2023年2月10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采购更正公告》及《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通知2》,于2023年2月21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采购更正公告》《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通知3》及《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施工图》。

5.我局于2023年3月6日收到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书》。

6.我局于2023年3月9日受理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诉。

7.我局于2023年3月9日向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并抄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本项目各投标人。

8.我局于2023年3月9日分别向相关当事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书副本发送通知书》。

9.我局于2023年3月9日分别向相关当事人发出《政府采购调查取证通知书》。

10.我局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区交易中心提交的《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投递标书报名签到表》《标书密封确认书》《评标报告》、各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相关音视频监控资料,《评标报告》显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资格性审查条件,由采购人对6家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共有5家合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符合性审查条件,由评标委员会对5家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共有4家合格。

11.我局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黔江新华中学校提交的《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招标文件》《质疑函》《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的通知》《黔江区教育系统项目合同备案表》《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设备建设项目汇总一览表》《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部分参数修改提请审核的函》以及重庆颖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书》副本。

12.我局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诉举证材料》。

13.我局于2023年3月28日向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发出《关于暂停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书》。

14.我局于2023年3月29日向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向我局提供“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编号:QIJ22A02507)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审查工作的详实情况说明。

15.我局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教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投诉答复的情况说明》。

16.我局针对所投诉事项中13项参数核查情况:

(1)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1.三分频线阵列扬声器”,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DT、贝拉利、颢睿、赫兹。经核实,品牌DT不满足“1、六单元三分频系统;5、单元规格:MF:5"×2”;品牌贝拉利不满足“1、六单元三分频系统”;品牌颢睿不满足“5、单元规格:LF:10"×2;MF:5"×2;HF:1.35"×2”;品牌赫兹不满足“1、六单元三分频系统”,即采购人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均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

(2)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5.舞台超低扬声器”,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思达、威尼、飞达。经核实,品牌思达、威尼、飞达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 (注:1、额定功率:≥1600W/4Ω;峰值功率:≥6400W;思达和飞达按新华中学所称“专业音箱最大功率国标算法:一般为额定功率的4倍”则满足。)

(3)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7.监听音箱”,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赛达、索爱、漫步者、奇声。经核实,品牌赛达、索爱、奇声均不满足“5、功率:≥2×50W/4Ω”;品牌漫步者不满足“2、两路有线话筒输入”。

(4)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8.数字功率放大器1”,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音王、三基、锐丰。经核实,品牌音王不满足“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5、带RS485监控控制接口”;品牌三基不满足“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品牌锐丰不满足“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5、带RS485监控控制接口”。

(5)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10.数字功率放大器3”,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音王、三基、锐丰。经核实,品牌音王不满足“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5、带RS485监控控制接口”;品牌三基不满足“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6、额定功率:≥4×1500W/8Ω;≥4×2500W/4Ω;≥2×5100W/8Ω桥接”;品牌锐丰不满足“2、内置不低于4×4输入输出矩阵,允许用户进行路由选择;3、15段参量EQ,每通道滤波器可选择:峰值/高低通/带通/带阻/全通;4、每通道0~500ms可调延时;5、带RS485监控控制接口”。

(6)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15.数字会议系统主机”,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天域亮点、天声、湖山。经核实,品牌天域亮点不满足“2、配备不低于5寸LCD真彩触屏;3、具有不少于6路8芯接口”;品牌天声不满足“3、具有不少于6路8芯接口”。

(7)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16.数字会议主席单元”,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称:市面上主流数字会议系统单元接线方式均为“T”线或“T”盒接口,不存在指定性和唯一性。黔江新华中学校针对该参数未进行相关产品举证,视为不满足。。

(8)对于投诉事项一中提到的产品“25.电源时序器”,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锐丰、玛斯特、易科、惠威、三基,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ENB、展迅、BOLE。经核实,品牌ENB、展迅、BOLE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

(9)对于投诉事项二中提到的产品“2.多功能染色灯”,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蔚来、美品、湖山,在《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美品、蔚来、湖山。经核实,品牌美品不满足“5、可调速彩虹效果”;品牌蔚来、湖山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

(10)对于投诉事项二中提到的产品“8.智能管理中心”,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蔚来、美品、湖山,在《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蔚来、美品、湖山。经核实,品牌蔚来不满足“1、可对每个输出口下连接的用电设备的电流、电压、温度与功率实时监测并上传到用户终端; 9、手机和电脑云平台上可远程实时监控每路输出通道的电流、功率、温度、设备运行时长和三相平衡等参数”;品牌美品、湖山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

(11)对于投诉事项三中提到的产品“1.一体式全彩显示屏”,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华夏光彩、九洲、兰旭,在《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华夏光彩、九洲、兰旭。经核实,华夏光彩、九洲、兰旭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

(12)对于投诉事项四中提到的产品“11.会议直录播一体机”,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翰博尔、世通科技、北京文香,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北京文香、视通、翰博尔、天创恒达、ITC。经核实,北京文香、视通、翰博尔均无详细参数;天创恒达、ITC不满足“9、支持双码流模式,可分别设置不同码流同时录制和直播;10、支持无需安装桌面插件的情况下,实现智能桌面检测和导播;12、支持悬停功能,超时自动隐藏,支持界面透明度设置,可以设定交互参数,选择需要加入的课程;自动同步并显示设备所有工作状态;13、支持录制、直播、交互可分别设置不同的分辨率及码流,实现高清高码流录制,低码流直播及交互,保障交互及直播的连贯性。”

(13)对于投诉事项五中提到的产品“15.86寸会议平板”,采购人黔江新华中学校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讯飞、皓丽、禾工,而在调查取证《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中提供的佐证产品的品牌为:禾工、仙视、皓丽、科大讯飞、凌昌。经核实,品牌禾工满足;仙视不满足“4、不少于4路前置双通道USB3.0接口;5、包含≥2个磁吸充电收纳槽,用于智能笔的收纳和无线充电”;品牌皓丽无详细参数;科大讯飞不满足“5、包含≥2个磁吸充电收纳槽,用于智能笔的收纳和无线充电”;品牌凌昌无详细参数,视为不满足。

17.核查4家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发现: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书》与重庆颖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书》在所投诉事项中13项参数对应的产品品牌中有11 个均为相同品牌产品,其中9个为湖山,1个为网动,1个为科大讯飞。两家投标公司所提供的《检验报告》高度相似,加盖的检测专用章、倾斜角度、因骑缝章产生的错位、特别是“仅用于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项目投标使用。”标识等细节均异常一致,且本项目在补遗公告环节已经不再要求提供检验报告(详见《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的通知2》),而上述2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仍提供了异常一致的《检验报告》。

上述事实,有本项目《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公开招标公告》《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招标文件》《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采购更正公告》《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通知1》

《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通知2》《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通知3》《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施工图》;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书》《投诉举证材料》;黔江新华中学校《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招标文件》《质疑函》《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补遗的通知》《黔江区教育系统项目合同备案表》《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设备建设项目汇总一览表》《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部分参数修改提请审核的函》《关于教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投诉答复的情况说明》;区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投递标书报名签到表》《标书密封确认书》《评标报告》、各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相关音视频监控资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书副本发送通知书》《政府采购调查取证通知书》《关于暂停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资料等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相关规定,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符合相关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相关规定,采购人回复质疑符合相关规定。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相关规定,投诉人提起投诉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投诉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相关规定,我局受理投诉符合相关规定。

5.根据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举证材料》、黔江新华中学校举证材料《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关于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采购的情况说明》《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书》与重庆颖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书》等相关资料,经核查,黔江新华中学校针对所投诉事项中13项技术参数的举证材料中有10项无法满足有三个及以上的品牌能满足或优于招标参数的要求,另有3项可以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要求。同时核查投标人投标文件发现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书》与重庆颖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书》在所投诉事项中13项参数对应的产品品牌中有11 个均为相同品牌产品,其中9个为湖山,1个为网动,1个为科大讯飞。应当认定采购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中的情形。

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相关规定,本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7.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相关规定,应当责令采购人限期改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1.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限期改正。

2.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第三方调查取证程序,总计6个工作日,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当事人如对上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 79225847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64号

附件:送达回证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抄送: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本项目各投标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23-4-6 53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pdf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 23-4-6 53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新华中学学术报告厅音视频系统QIJ22A02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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