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两江采购2023-3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C0001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1C00015采购时间:2023年01月06日
二、项目名称: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赛通环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燕委托代理人:陈昌明
联系方式:13527598829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2幢14-10
被投诉人1: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经办人:侯金成联系方式:023-63022219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竹林街道黄杨路9号渝兴广场B5栋12楼
被投诉人2: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李毅联系方式:67300589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出口加工区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
相关供应商: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美业路10号1-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以下简称:管护中心)于2023年1月28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两江新区直属街道辖区市政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21C00015)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2月14日向我局邮寄投诉书,我局于2023年2月16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不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于2023年2月21日发出补正通知书,投诉人于2023年2月23日提交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书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于2023年2月23日依法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重庆赛通环卫有限公司提起的投诉事项1、2、3、4、5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