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科研平台建设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年第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科技学院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号:CQS22A0245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2A02454采购时间:2023年02月21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科技学院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科研平台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汇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观云路5号8幢3-5-2
被投诉人1:重庆科技学院
通讯地址:重庆沙坪坝大学城东路20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应享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评标标准规定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被投诉人在处理质疑过程中没有进行认真核实。2.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附件内容显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被投诉人在处理质疑时不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官方信息为准,却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制造商声明函》为依据,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明显处置不当。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鉴于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撤销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重庆科技学院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