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财综〔2023〕11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以来,我市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创新公共服务提供和财政支出方式,通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不断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编制执行和支出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为持续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并宣传贯彻实施财政部文件精神,指导本区县部门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推动改革工作。二
、
深化改革,加强
引导。
各区县要持续推进就业、医疗卫生、社区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引导社会力量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各区县应结合实际情况,继续选择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展购买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积极提供各类专业公共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
、
规范管理,
防范风险
。
各区县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建立负面清单,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信息报送,结合预算一体化实现对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的及时采集汇集,定期梳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及成效,分析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革工作建议。四
、
积极探索
,
树立典型。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财办综﹝2021﹞1号,我市綦江区、潼南区为财政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系点。两个联系点应梳理完善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出台标准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并细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本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附件: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