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5-23 00:00:00

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州财采发〔2023〕1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号:WZQ23A0001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ZQ23A00014采购时间:2023年04月04日

二、项目名称:中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智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飞

联系方式:139837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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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一村1号附4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经办人:石晓军

联系方式:1359479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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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被投诉人2: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莎莎

联系方式:1788022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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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果园路104号2楼

四、基本情况

2023年4月6日,投诉人就投诉项目制作《质疑函》,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3年4月13日就被投诉人质疑事项作出《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4月28日制作《投诉书》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3年4月28日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于2023年4月28日正式受理。

投诉人就投诉项目向被投诉人提出如下投诉内容:

1.该项目询价文件采购包划分项目属性错误,该项目为货物类项目,采购人却将采购包划分为“服务”属性,并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文件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对标的名称技术需求子项未实质性量化。

2.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损害了投标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符,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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