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合财采购20230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合川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号:HCQ23C0001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CQ23C00017采购时间:2023年04月19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合川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法定代表人:戴纬联系方式:18081407103
-->地 址:乐至县迎宾大道世纪国际
被投诉人1:重庆市合川实验中学校
经办人:杨老师联系方式:13635407143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州大道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作出的《重庆市合川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CQ23C00017)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取消本次采购,修改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