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足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政府采购投诉及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大足财采购〔2023〕16 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3年大足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项目号:DZQ23A0008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ZQ23A00084采购时间:2023年05月04日
二、项目名称:2023年大足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锐致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兵委托代理人:黄钰
联系方式:18483694244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14 楼 1416 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大足区残疾人联合会
经办人:宋晓容联系方式:18996299836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累丰路6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经办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2343726735
-->通讯地址:见采购文件。
相关供应商:重庆途拓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杨街道园区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锐致康科技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重庆市大足区残疾人联合会于2023年5月10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2023年大足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项目号:DZQ23A00084,采购方式:询价,以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5月16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关于事实依据1中成交供应商未如实声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类型及事实依据2中成交供应商未如实声明“蹲便水箱、立柱洗脸盆”的产品制造商的投诉成立。
另鉴于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被投诉人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