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6年两江新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外包(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两江采购 2023-6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3-2026年两江新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外包(第二次)”(项目号:LJQ22C0001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JQ22C00019采购时间:2023年05月12日
二、项目名称:2023-2026年两江新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外包(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阅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浩委托代理人:魏继勇
联系方式:18680862555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279号中城丽景香山园27栋2单元504房
被投诉人1: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经办人:王梅联系方式:63059735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栋1105室
被投诉人2: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3-63023166
-->通讯地址:重庆两江新区加工区1路7号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室
相关供应商: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于2023年5月24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2023-2026年两江新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外包(第二次)”(项目号:LJQ22C00019)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5月30日向我局提交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我局于当日依法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湖南阅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