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实施方案项目(重新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7-06 00:00:00

丰都县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实施方案项目(重新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购〔2023〕6-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丰都县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实施方案项目(重新采购)”(项目号:FDX22A0006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DX22A00065采购时间:2023年02月20日

二、项目名称:丰都县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实施方案项目(重新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智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飞

委托代理人:黄飞

联系方式:139837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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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一村1号附4号


被投诉人1:丰都县水利局

经办人:代老师

联系方式:138967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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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被投诉人2: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曾燕

联系方式:138966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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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12202336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丰都县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实施方案项目(采购编号FDX22A00065)的质疑答复,于2023322日向我局提出投诉。因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项规定,我局于 2023327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丰财采购〔20236)2023327日我局收到补正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项规定,我局依法于2023329日予以受理。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技术(质量)要求的(一)项目一览表里的基础设施表管道改造部分需求不明确、错误、完整,缺乏实质性响应信息。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技术(质量)要求的()项目一览表里的投资清单表第二部分(独立费)2、安全生产费、3、工程保险费等为本次招标采购中的参考材料,而与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无任何关联关系。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技术(质量)要求的()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需求不完整,缺乏数据服务费;标的名称未进行量化(明确具体数值);标包对应中小企业划分错误即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未细化(不影响采购结果);接入相应平台描述含糊不清。致使二次数据对接成本无法预估等问题。四、评审成员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损害了投标人合法权益,造成潜在供应商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一、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的投诉。 二、本次重庆新鸿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 三、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丰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丰财采购〔2023〕6-6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7月6日

  • 丰财采购〔2023〕6-6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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