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我市于2023年7月10日,正式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工作。具体情况请到“政采法规”栏目,查看文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11号)。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专家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我市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工作
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
2023-07-14 17:54:43
- 附件一: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情况评价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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