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E88地块小学新建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北财处理〔2023〕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两路E88地块小学新建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号:YBQ23A0000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BQ23A00007采购时间:2023年03月09日
二、项目名称:两路E88地块小学新建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兆欣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天锋 -->地 址:沙坪坝区天梨路号216号13-14
被投诉人1: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
经办人:陈老师 -->通讯地址:双凤桥安康路3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提出30个投诉事项,指出核心交换机、智慧黑板、智慧大屏、教学智能笔、智能班牌等设备的技术参数或评分因素倾向希沃品牌、防火墙产品的评分因素倾向华为品牌等,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虽然投诉人部分投诉事项提供的事实依据尚有不足之处,但采购人作为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人,应对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采购人在投诉答复时向本局提供的佐证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有关技术参数和评审因素的设置未排斥或限制潜在供应商。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五条“……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被投诉人应承担其举证不力的责任,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责令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