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实验中学朝阳校区办公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垫财采决〔2023〕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垫江实验中学朝阳校区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号:DJX23A0002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JX23A00023采购时间:2023年05月30日
二、项目名称:垫江实验中学朝阳校区办公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世匠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杰联系方式:17784301770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红光新村1号19幢2单元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实验中学校
经办人:罗老师联系方式:74669173
-->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实验中学朝阳校区
相关供应商: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工业园瀛瑞路6-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垫江实验中学校于2023年6月18日对其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2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2年6月28日立案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对政府采购进行投诉应当提供事实依据。本案采购人按照国家标准或推荐标准对采购货物所设置的相关参数 并无不当。投诉人提出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货物的材质检验报告不合理,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或法律依据。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投诉理由不成立,投诉请求不应支持。据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如下:
驳回重庆世匠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投诉处理决定书.docx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