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所需照明安装提升工程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7-25 00:00:00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所需照明安装提升工程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1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所需照明安装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号:JBQ23A0006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Q23A00064采购时间:2023年05月24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所需照明安装提升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卓涵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军强

联系方式:138837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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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一路170号5幢8-2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经办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1582387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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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6号


被投诉人2: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868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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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62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3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的相关设备技术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4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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