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2022年初中物理化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00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潼南区2022年初中物理化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号:TNQ22A0040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NQ22A00403采购时间:2023年06月09日
二、项目名称:潼南区2022年初中物理化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智星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庆祥联系方式:13626128668
-->地 址:江苏省江都市郭村镇兴塘东路6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经办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2344576121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42号
被投诉人2: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樊老师联系方式:150866670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田路299号4幢2-08、2-09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重庆潼南区教育委员会、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不平等待遇对待投标人,限制了竞争的公平性。2.中标人重庆磊落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择手段、虚假应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均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潼南区2022年初中物理化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公告.docx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