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8-10 00:00:00

万盛经开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盛财采投决〔2023〕第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万盛经开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项目号:WSQ23A0002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SQ23A00020采购时间:2023年07月04日

二、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齐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莎

-->

地 址:重庆渝北区仙桃街道同辉路19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事务中心

经办人:曾洪婷

联系方式:023-48271361

-->

通讯地址:万盛经开区勤俭路83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金登琼

联系方式:023-64183152

-->

通讯地址: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的技术评分条款、商务部分的服务方案评分条款不够细化量化,业绩分值为5分过高,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55条规定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18条规定。本机关依法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予以驳回,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0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