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3〕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江津区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号:JJQ23A0035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3A00357采购时间:2023年07月14日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共本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建筑二村35栋1-3-2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经办人:邹老师联系方式:47521119
-->通讯地址:几江街道滨江路几江段187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童渝联系方式:81222241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栋江津区政务中心三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江津区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4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8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一
:
招标文件第二篇 二、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序号 1 高效能水泵(1).........带★号项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原件备查。....招标文件要求带★号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 5日内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查设置违法。投诉事项二
:招标文件第二篇二、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序号 1 高效能水泵(1)中第(四)项每台高效能水泵(1),配便携式电动引水器 1个 ,该便携式电动引水器属于专利产品,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 控标性;双握把泡沫枪具有唯一性、控标性、排他性、不实用性并且属于进口产品。投诉事项三
:由于招标文件设置了违法性、专利性、唯一性、排他性等的控标参数(专为某一供应商量身定制的控标参数),使得整个招标采购预算价至少高出市场价的 100%及以上,从而使成交价很高。投诉事项四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高效能水泵(1)、高效能水泵(2)、.....等带“★”控标附件
的样品。其中高效能水泵(2)重量高达180斤
一台、其中高效能水泵(3)重量高达180斤
一台。本项目本是设置为网上开标,节能环保,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在自已的办公地点就能完成投标,但招标文件又要求开标现场提供体积大、重质量的样品,不符合国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违返财库{2022}19号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投诉事实成立,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二、三、四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于投诉事项三、三、四,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