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福二中2023年厨房设备、餐桌、空气能等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3〕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双福二中2023年厨房设备、餐桌、空气能等采购”(项目号:JJQ23A0035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3A00352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1日
二、项目名称:双福二中2023年厨房设备、餐桌、空气能等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博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275号附2号2-20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双福第二中学校
经办人:韩老师联系方式:13627655066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第二中学校
被投诉人2: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老师联系方式:023-475732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35栋鸿兴招标代理公司(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旁)
四、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双福二中2023年厨房设备、餐桌、空气能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3日向我局邮寄来了本项目的投诉书,我局8月4日收到,经审查,于2023年8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开展投诉处理调查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3年8月10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双福二中2023年厨房设备、餐桌、空气能项目的《撤回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人对双福二中2023年厨房设备、餐桌、空气能项目的相关投诉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