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设施设备投诉处理决定书
开州财采决〔2023〕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学生食堂设施设备”(项目号:KZQ23A0003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ZQ23A00035采购时间:2023年06月19日
二、项目名称:学生食堂设施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晖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燕娟联系方式:18215813307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305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
经办人:盛红勇联系方式:17783208360
-->通讯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凤翔路6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投诉人投诉事项:
(一)询价招标文件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现修改的产品序号1.名称:48(盘双门燃气蒸柜)6-24条。序号2.名称:(中餐燃气炒菜灶)7-18条。序号4.名称:(双头吊烫炉)5-9条。以上三项产品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存在违规不合理。属于有指定指向性产品技术功能差异项检测报告属指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是内定供应商产品控标、围标所量身定制的差异检测项。人为量身定制产品指向特定的产品、牌品技术参数路线设置。对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询价招标文件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现修改的产品序号 31.名称:不锈钢面盆。序号 33.名称:不锈钢菜盆。序号 34.名称:不锈刚油盆。序号 35.名称:不锈钢汤桶。序号 38.名称:馒头蒸盘。序号 43.名称:餐盘。序号 44.名称:汤碗。序号 45.名称:勺子。序号 46.名称:汤菜瓢。序号 47.名称:饭瓢。序号 48.名称:调料盅。序号 54.名称:不锈钢炒勺。序号 55.名称:不锈钢油漏。上述产品要求提供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存在指向性、限制性、排斥性要求对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三)询价招标文件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现修改的产品序号 76.名称:全千兆网络接入交换机。4.要求设备工作温度范围0C~50°C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报价供应商鲜章;上述要求的“官网截图”存在不合理要求。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
经审查询价文件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48盘双门燃气蒸柜采购人参照行业标准CJ/T 187-2013设置中餐燃气炒菜灶参照行业标准CJ/T 28-2013设置双头吊烫炉参照行业标准CJ/T 451-2014设置。经查询比对以上产品参数完全符合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作为技术参数支撑材料询价文件并未要求特定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供应商可提供任何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项要求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
采购人根据学校食品接触产品安全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合理设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参数、规格及要求。作为其支撑材料询价文件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测并出具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项要求不存在指向性、限制性、排斥性。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三)。
要求设备工作温度范围是为了保证设备能在适宜温度区间正常运行为产品物理特性的必要条件之一。官网载明设备工作温度范围以告知公众知悉为设备生产商的普遍行为也是公众获取设备工作温度范围相关信息最经济、最便捷、最直观的查询方式。任何供应商均可提供其相应产品的官网截图证明该设备满足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