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印小学生活保障设施设备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2023〕1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天印小学生活保障设施设备”(项目号:BBQ23A0002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Q23A00029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7日
二、项目名称:天印小学生活保障设施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远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浩联系方式:1772393766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天龙支路9B栋
被投诉人1:重庆市北碚区同源小学
经办人:于波联系方式:13896101229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同源路100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李诗联系方式:68201300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没有给供应商制作检测报告的必要时间,具有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针对投诉人提出的诉求,我局对此投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询问了相关当事人。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提供检测报告是能参与投标的前提,供应商想投标就必须提前备好检测报告。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作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天印小学生活保障设施)(字第〔2023〕14号)(2).docx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