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空调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梁平财处理〔2023〕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号:LPQ23A0001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3A00016采购时间:2023年07月2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浦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宗华委托代理人:张民
联系方式:13088039892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10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黄雨联系方式:13594789637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机场路
被投诉人2: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俊梅联系方式:19922065628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2023年7月22日就投诉事项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法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核,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依法于2023年8月10日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市场上没有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的产品。投诉事项2为:奖项设置不合理,对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梁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