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样品检测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州财采发〔2023〕2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万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样品检测”(项目号:WZQ23C0005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ZQ23C00053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4日
二、项目名称:万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样品检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汇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生联系方式:15923482888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西段15号片区聚英花园D幢1-10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万州区土肥与农业生态保护站
经办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5215070049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安庆路39号
被投诉人2:重庆昊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经办人:冉跃联系方式:18696855599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608号1幢19-3
四、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8日,投诉人就投诉项目制作《质疑函》,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3年8月28日就被投诉人质疑事项作出《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8月31日制作《投诉书》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3年9月1日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受理。
投诉人就投诉项目向被投诉人提出如下投诉内容:
1.该项目评审因素的商务部分所列检测人员、检测场所等因素设置不合理,存在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等情况,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小微企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重庆市万州区土肥与农业生态保护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