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盛财采投决〔2023〕第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项目号:WSQ23A0003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SQ23A00032采购时间:2023年09月11日
二、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新鸿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顺洪联系方式:13060299989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商业街79号
被投诉人1: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8581209391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230号附15号
相关供应商:重庆昌隆集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朝阳路102号附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开标和报价过程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9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经现场调取监控录相及咨询相关人员1、2成立,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万盛财采购投决〔2023〕5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