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9-25 00:00:00

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盛财采投决〔2023〕第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项目号:WSQ23A0003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SQ23A00032采购时间:2023年09月11日

二、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新鸿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顺洪

联系方式:130602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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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商业街79号


被投诉人1: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858120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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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230号附15号


相关供应商:重庆昌隆集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朝阳路102号附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开标和报价过程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9月18日本机关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经现场调取监控录相及咨询相关人员1、2成立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万盛财采购投决〔2023〕5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

  • 万盛财采购投决〔2023〕5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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