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补建升级结构化监控镜头租赁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中财库〔2023〕2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补建升级结构化监控镜头租赁服务”(项目号:YZQ23C0005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Q23C00052采购时间:2023年07月07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补建升级结构化监控镜头租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硕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兵委托代理人:朱瑞
联系方式:18048129785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蓝光中央广场4栋1022
被投诉人1: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经办人:徐警官 王警官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管家巷7号
被投诉人2: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欢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要求提供”相关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涉嫌变相指定检测机构,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