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中学食堂厨房设备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9-27 00:00:00

五十七中学食堂厨房设备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中财库〔2023〕3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五十七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项目号:YZQ23A0020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Q23A00204采购时间:2023年07月31日

二、项目名称:五十七中学食堂厨房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昕盛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志道

联系方式:1858302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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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1190 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第五十七中学校

经办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533450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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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39号


被投诉人2: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向老师

联系方式:023-6367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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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1


相关供应商:重庆沃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村4社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2.技术(质量)部分 ”中部分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3.商务部分”中“3.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审因素与采购的货物服务及合同履约无关,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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