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八中渝北龙兴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北财处理〔2023〕1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八中渝北龙兴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号:YBQ23A0011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BQ23A00118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7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八中渝北龙兴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碳小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玉东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民盛路39号11幢附11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八中渝北龙兴中学
经办人:杨老师 -->通讯地址:渝北区龙兴镇嘉福路168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胡老师, 郭老师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八中于2023年8月21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市八中渝北龙兴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YBQ23A00118)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31日向本局提出投诉。
投诉人称:
中标单位重庆柏宁酒店设备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细报价表》投标响应标的物“风机控制线”所响应的品牌为:“渝凯/重庆”,型号为“YJV-5*4”“YJV-5*6”,技术参数为:(国标电缆,YJV-5*4/YJV-5*6铜芯电缆),制造商为重庆市畅能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能公司),该公司CCC认证已被撤销,不具备合法的生产资格,其产品不能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中标单位属于提供不合法的产品,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响应,谋取中标,应重新组织釆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