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3年所需园林绿化管护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1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江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3年所需园林绿化管护采购项目”(项目号:JBQ23C0005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Q23C00055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5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3年所需园林绿化管护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亨荣生态环境(重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琴委托代理人:龚鹏羽
联系方式:18623443261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5号1幢9-18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经办人:杨老师联系方式:67702167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0号白云大厦6楼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周老师联系方式:67866841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9月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为:本项目的得分汇总计算错误,评审得分存在畸高、畸低的情形,采购人或者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倾向性,和中标供应商恶意串通评审。投诉事项2 为:本项目分包一中标人重庆中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分包六中标人重庆汇盛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中关于“评审得分存在畸高、畸低的情形,采购人或者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倾向性,和中标供应商恶意串通评审”的投诉及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中关于“评审得分汇总计算错误”的投诉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分包一的采购结果,仅影响分包五、分包六的采购结果,因此责令被投诉人撤销分包五、分包六的合同,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分包五、分包六的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