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所需2023年-2026年清扫作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1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所需2023年-2026年清扫作业服务项目”(项目号:JBQ23C0010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Q23C00108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8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所需2023年-2026年清扫作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金致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富永联系方式:13320288238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支路29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赵雁联系方式:02361967718
-->通讯地址:江北区五里店南方上格林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石老师联系方式:67564116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9月12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P11页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二)项目人员要求设置不合理,涉嫌将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基本要求,同时也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2.招标文件P23页企业管理设置不合理,不符合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自有完整的软件平台涉嫌以规模化要求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是在以不合理要求阻碍和限制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竞标。3.招标文件P24页公司业绩数量和分值设置不合理,是在以不合理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和新成立企业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4.招标文件24页政策性加分设置不合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也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在以不合理要求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4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