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病房呼叫系统及中央输送带改造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0-23 00:00:00

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病房呼叫系统及中央输送带改造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001-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病房呼叫系统及中央输送带改造”(项目号:XSX22A0030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SX22A00307采购时间:2022年11月01日

二、项目名称: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病房呼叫系统及中央输送带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劲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城芳

委托代理人:罗城芳

联系方式:1735326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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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17353266415


被投诉人1: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经办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37666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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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和街道凤栖北路32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易中心

经办人:方老师

联系方式:023-7605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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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月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该项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法定投诉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于2023年1月3日正式受理该项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查明:

对于投诉事项1,依据《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关于质疑投诉的规定,投诉人及其他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法定日期前并没有对招标人的招标以货物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模式及招标文件具体内容提出质疑,就说明所有投标人是认可招标文件的采购模式的,并对采购文件的具体内容也是认可的,不应在未中标后,以本次采购项目属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项目而非货物采购进行投诉。经采购人查实,本次中标供应商已成功实施多起类似项目,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

对于投诉书事项2,第一中标人提交的招标响应文件,经过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审并不存在违背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篇 询价采购书中第三条的规定。投诉人主观认为第一中标人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没有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对贵公司诉求不予支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119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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