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1-01 00:00:00

重庆市忠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忠财采决〔2023〕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忠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号:ZHZ23A0007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HZ23A00077采购时间:2023年09月2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忠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洁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秀

委托代理人:刘*秀

联系方式:1782372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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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1076号


被投诉人1:忠县林业局

经办人:陈*波

联系方式:136353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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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22号


被投诉人2: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周*

联系方式:1370944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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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附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技术条款(40分)3.2、所投网络摄像机支持白光报警时,光束呈现束状型,全景图像中可明确指示报警方向的得2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3、3.4、3.5内容皆如此。

投诉事项2

售后服务(11分)投标人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电子产品)的得2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投诉事项3

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2020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忠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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