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1-01 00:00:00

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盛财采投决〔2023〕第1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第二次”(项目号:WSQ23A0003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SQ23A00032采购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二、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新鸿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顺洪

联系方式:130602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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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商业街79号


被投诉人1: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858120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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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230号附15号


相关供应商:重庆市长寿区黎平商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渡舟正街169号1单元2-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万盛经开区2023年南桐镇岩门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大棚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对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回复质疑事项不予支持的书面回复不认可,于20231023本机关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核查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万盛财采购投决〔2023〕15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日

  • 万盛财采购投决〔2023〕15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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