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体育局2023年江北区所需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18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江北区体育局2023年江北区所需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项目号:JBQ23A0015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Q23A00150采购时间:2023年09月13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体育局2023年江北区所需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禾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勇委托代理人:雷志强
联系方式:18623121288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顺江路95号9-1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北区体育局
经办人:彭羿杰联系方式:023-67705471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10月16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为: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第1-23项产品要求设置不合理,指定了产品认证机构,具有唯一性、限制性、排他性,对获得其他产品的认证证书的企业实行了差别与歧视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投诉事项2为: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第1-23项产品要求设置不合理,表达不规范、含义不准确,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中关于“与NSCC国体认证同等资质的机构认证表述不规范、含义不清楚”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以及投诉事项2中关于“NSCC国体认证”的投诉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