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所需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1-09 00:00:00

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所需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31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所需保安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号:JBQ23C0005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Q23C00053采购时间:2023年08月08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所需保安外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威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旭

委托代理人:张弟方

联系方式:158260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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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1号14层


被投诉人1: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经办人:张艳清

联系方式:023885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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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6765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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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相关供应商:中安国保(重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栖霞路16号1单元15-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8月2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2023年8月29日直接送达补正通知书,告知投诉人应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正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人2023年9月1日在规定补正期限内提交的投诉书。但经审查,投诉人未按要求补正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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