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所需2023-2026年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公园综合管理项目(标段二)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1-14 00:00:00

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所需2023-2026年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公园综合管理项目(标段二)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2023〕2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所需2023-2026年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公园综合管理项目(标段二)”(项目号:JLP23C0010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LP23C00103采购时间:2023年08月31日

二、项目名称: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所需2023-2026年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公园综合管理项目(标段二)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辰坤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萍

联系方式:1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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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16号2幢1105-201


被投诉人1: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6888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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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建设大厦17楼


被投诉人2: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唐霄竹

联系方式:6878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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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人诉称:

我司认为本项目的得分汇总计算错误,采购人或者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倾向性评审。

诉求:

重新核对本项目标段二和标段三的评审得分内容,重新组织评审。

(二)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20231012日依法受理投诉。

(三)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JLP23C00103JLP23C00102)评审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上述2个项目均采取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设置为投标报价(10%)、技术部分(50%暗标)、商务部分(40%)三大部分(其中: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 10 %的扣除,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经核实,上述2个项目投诉人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一方声明为微型企业)。

经核实上述2个项目评审资料,投诉人的报价均给予6%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技术和商务部分均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未发现采购人或者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倾向性评审。经过核算,投诉人上述2个项目得分汇总计算无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对该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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