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医用气体供应单位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1-23 00:00:00

2023-2025年度医用气体供应单位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州财采发〔2023〕3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3-2025年度医用气体供应单位采购”(项目号:WZQ23C0004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ZQ23C00049采购时间:2023年09月13日

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医用气体供应单位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博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明金

委托代理人:田攀

联系方式:1330827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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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龚家坝椿树槽


被投诉人1: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经办人:雷老师

联系方式:023-581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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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992206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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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受理

2023年10月12日,投诉人就投诉项目制作《质疑函》,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3年10月19日就被投诉人质疑事项作出《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10月27日制作《投诉书》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于2023年10月27日正式受理。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人就投诉项目向被投诉人提出如下投诉内容:

1.该项目评审过程有失公正,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分,指定特定供应商中标。投诉人称:该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各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均只有一份,并未对分包一和分包二分别提交资料,且本项目评审标准均是可量化的客观指标,在投标资料相同的前提下,2个采购包的得分排名应一致,然而事实上2个采购包得分排名不一致,且包一中标供应商与包2中标供应商事实上互换排名。因此,投诉人认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分,指定特定供应商中标。

(三)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正式受理重庆博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诉后,向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相关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分别向我局提交了情况说明和相关材料。我局认真查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情况报告、质疑函、质疑答复等相关材料,查明以下事实:

投诉事项1:本项目分包1和分包2均有4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投诉人投递的投标文件为包1、包2合订本,包1包2投标内容相同;包1中标供应商针对包1、包2提交了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内容在“售后服务及履约能力”等部分存在差异;包2中标供应商针对包1、包2提交了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内容在“售后服务及履约能力”等部分存在差异;因此不存在投诉人所称“各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均只有一份、投标资料相同”的事实。经查看投标文件和评审得分表,评标委员会根据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所得出的评审得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因此不存在投诉人所称“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分,指定特定供应商中标”的事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1122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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