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中医院新建工程厨房设施采购(第三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1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大渡口区中医院新建工程厨房设施采购(第三次)”(项目号:DDK22A0018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DK22A00186采购时间:2023年09月25日
二、项目名称:大渡口区中医院新建工程厨房设施采购(第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美昂联系方式:15223137183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275号附2号2-22
被投诉人1: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医院
经办人:胡老师联系方式:18623330188
-->通讯地址:大渡口区
被投诉人2: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田老师联系方式:02368173666
-->通讯地址: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对《大渡口区中医院新建工程厨房设施采购(第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号:DDK22A00186)质疑作出答复,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3年10月 20号正式受理该项投诉。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该投诉事项,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切菜机、绞切肉机设置采用智能触控面板等并符合GB/T4208-2017等标准,提供国家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的要求需满足3家及以上形成有效竞争”。被投诉人大渡口区中医院举证材料中列举相符网络设备图片真实性甄别难度大,说服力不足,也不能佐证市场上设置智能触控面板等技术参数的切菜机、绞切肉机已在市面上形成有效竞争,故该投诉点成立。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要求“投标人需提交切菜机、绞切肉机的相关视频”,经专家论证,因只要求投标人提供两个设备相关视频,并未对制作来源作任何限制,故不存在倾向性、排它性,该投诉点缺乏事实依据,招标文件此点不作修改。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如下:该投诉事项成立,责成大渡口区中医院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挂网招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投诉处理决定书(良发)第14号.docx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