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公安局二维码门牌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合财采购202308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合川区公安局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号:HCQ23A0011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CQ23A00113采购时间:2023年11月06日
二、项目名称:合川区公安局二维码门牌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麒鑫建筑安装工程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熊 军联系方式:18716574531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高滩岩正街1-#(自编号:63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经办人:王老师联系方式:13808350678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义乌大道936号
被投诉人2:顺事达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老师联系方式:13101293352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南屏路1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的《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关于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质疑的情况回复》(采购项目编号:HCQ23A00113)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2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在对该投诉事项处理期间,重庆麒鑫建筑安装工程经营部于2023年12月4日向我局递交了《投诉撤诉函》,决定撤回此前对本项目的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该投诉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