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职工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州财采发〔2023〕3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万州区职工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号:WZQ23B0001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ZQ23B00013采购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二、项目名称:万州区职工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十辰饰家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红联系方式:1568337117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秋成大道160号2号楼23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万州区总工会
经办人:周斌联系方式:13896999792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福建大街109号
被投诉人2:重庆向远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敏联系方式:13350307472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该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按文件规定递交《采购文件报名表》进行报名……”。投诉人认为该行为是违规设置供应商投标资格障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2.该项目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设置“施工方案(15分)、(质量管理体系(10分)、安全管理体系(1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施工进度(15)分”等内容未进行量化细化。
3.该项目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设置“业绩(20分),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房建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20分“等内容,要求业绩数量过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3成立,撤销该项目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