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峯境小区配套幼儿园设备设施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南川财政监督[2023]3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九鼎峯境小区配套幼儿园设备设施项目”(项目号:NCQ23A0004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Q23A00045采购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二、项目名称:九鼎峯境小区配套幼儿园设备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城委托代理人:程城
联系方式:18696584527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渝新路香山园2栋
被投诉人1:重庆市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重庆市南川区第二教育管理中心)
经办人:熊存友联系方式:13896588533
-->通讯地址: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金佛社区6社
被投诉人2: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唐卿议联系方式:71610555
-->通讯地址: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重庆菲莫斯弱电工程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就“南川区九鼎峯境小区配套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号:NCZFCG-J2023016)”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11月27日受理该投诉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分别向该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送达《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结果:南川区九鼎峯境小区配套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号:NCZFCG-J2023016)的本次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庆市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