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服务维护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2-18 00:00:00

江津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服务维护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3〕10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江津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服务维护”(项目号:JJQ23C0013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3C00130采购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服务维护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51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经办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508670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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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团结路65号


被投诉人2: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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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作出的江津区政务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服务维护项目的质疑答复,20231130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我局2023121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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