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及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购〔2023〕9-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丰都县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及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项目”(项目号:FDX23C0001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DX23C00019采购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二、项目名称:丰都县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及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助友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维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兰馨大道57号中航MYTOWNB1幢15-14
被投诉人1: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吴泽虎联系方式:13310271750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3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江福平联系方式:17782063999
-->通讯地址:三合街道南天湖中路三支路16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1、2于2023年11月30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丰都县城区清扫保洁作业及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项目(编号:FDX23C00019)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1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我局依法于2023年12月4日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人重庆助友园林有限公司全部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12.12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城管局清洁项目采购).docx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