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公安局二维码门牌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合财采购20231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合川区公安局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号:HCQ23A0011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CQ23A00113采购时间:2023年12月04日
二、项目名称:合川区公安局二维码门牌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图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 坤联系方式:15823490301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3号13—2
被投诉人1: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经办人:王老师联系方式:13808350678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义乌大道93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的《合川区公安局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编号:HCQ23A00113)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1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影响产品质量;评标委员会未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要求。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