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居民楼和餐饮业集聚区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示范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年第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两江新区居民楼和餐饮业集聚区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号:CQS23C0137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3C01376采购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二、项目名称:两江新区居民楼和餐饮业集聚区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秀山县玖龙方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7号巴南万达金街附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未明确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工程量。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