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交通带电类设施设备维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2-26 00:00:00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交通带电类设施设备维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0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交通带电类设施设备维护建设项目”(项目号:JBQ23A0027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Q23A00276采购时间:2024年01月05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交通带电类设施设备维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志国

委托代理人:刘念

联系方式:157362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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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2


被投诉人1: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经办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6375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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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6756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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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相关供应商:重庆天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龙溪街道龙华大道1873号建典大厦1幢2-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1月19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为:中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存在不实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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